陈歌原本想叫林蕊选一个房间,结果发现她正在鼓捣什麽东西。
“你在弄什麽!”
“这些蜥蜴人真会玩,在地下六千米的深度竟然养只兔子。”林蕊捧起一只小兔子。
陈歌原本还轻松的表情瞬间轻松不起来了。
玛德!兔子。
陈歌瞬间屏住呼吸,自己已经有多长时间没有见到这只兔子了?
陈歌心中祈祷着千万不是那只招灾的王八蛋,可是看着兔子那无表情的眼神,甚至带有些许嘲笑的嘴角,不用说,这绝对是那只该死的兔子。
“我感觉我们应该换个地方,快点撒手,有你这麽对兔爷的吗?”陈歌一把将林蕊拽起来:“你是不是忘了这只兔子的来历?”
林蕊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
看着被自己捧在手心里的这只小小的兔子……
“你啥意思??”
他们最後碰到这只兔子是遇到脑魔的时候,那玩意儿可以控制人们的大脑,结果最後被吃了药的陈歌活活捶死。
算算时间那已经是一年前的事情了。
人总是健忘的,想不起来也没关系。
兔子突然从林蕊的手上蹦起来,十分淡定的来到哨站门口,突然回头,盯着陈歌和林蕊。
那个眼神根本就不像是一只兔子,更像是个人。
看得人毛骨悚然,寒毛倒竖。
陈歌艰难的咽了一口唾沫。
“我说你现在都这麽厉害了你怕个啥呀?”林蕊低声问道。
陈歌沉默片刻:“就是因为我见到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所以才更害怕。”
初生牛犊不怕虎,长出角来反怕狼。
江湖越老,胆子越小。
说的就是这种心态。
其实本质上不是胆子小,而是见的世面多了,知道天高地厚,也知道自己在天地之中不过一粒蜉蝣。
陈歌现在但凡看到长得像鱼的东西就开始应激。
突然,陈歌发现兔子居然不见了。
“你……有看清楚那只兔子是怎麽不见的吗?”陈歌微微侧头去问林蕊。
可就这麽一两秒的功夫,林蕊竟然就在他身後消失了。
“林蕊?林蕊!别玩儿了,多大的人了还躲猫猫?”陈歌大叫。
但整个哨站静悄悄的,只有他自己的声音回答。
“妈了个巴子的!又中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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