惕地注视一会儿杰森闭着的眼睛。
接着伸出双手,平稳地把狗子抱起来。
然后,沿着来时的路,小跑溜出去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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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一只狗狗很怕怕
来福被血腥味唤醒。
大狗缓慢地睁开眼睛, 转了转脑袋。
自己躺在一张木质的、但铺着一层柔软织布的小床上。
挨着小床,是一张大些的床榻,一个陌生男孩坐在床脚, 正在为自己处理伤口。
来福默不作声地看了一会儿。男孩伤得不重, 从伤口和气味都能分辨出来是皮肉伤。
他是谁?杰森呢?
来福站起身,抖了抖,白毛泛起波浪。
达米安转过视线,停下缠绕绷带的手,不动声色地警惕起来。
这只动物体型不小,如果它决定要突然发难,如此狭小的空间,在自己体型不占优势的情况下,还是有可能会受伤的。
且不说它唾液和爪子也许会携带病毒,如果让母亲知道自己被一只狗咬伤, 一定会遭到惩罚。
来福朝达米安走过来。
达米安评估着。如果大狗突然扑咬, 自己应该从哪个角度,让短刀刺进它的喉咙——
来福慢慢走近, 达米安紧绷着,蓄势待发。
然而大狗只是嗅了嗅达米安的手,接着伸舌,舔了舔他的手心。
达米安猛地怔住。
唔。
他可没想象过这种触感。
见达米安没有反应, 来福又用头顶贴贴达米安的手心, 用柔软的白毛毛来回蹭蹭。
达米安翻手, 手心向上。
来福很乖地把下巴放上去。
一双圆溜溜的黑眼睛, 配合向上翘着仿佛在笑的嘴巴, 让男孩也忍不住勾起唇角。
达米安动了动手指, 挠来福的下巴。
来福舒服地眯起眼睛。
享受够了, 就把脑袋埋进达米安的怀里,来回嗅闻。
除了血腥味之外,男孩身上还有一股他从未闻过的香料味。
他已经记住了这个味道。
贴完人类,来福的注意力就又回到了杰森和自己身上。
他记得自己上次昏迷前还舔了杰森的脸,而且当时周围的环境也不像现在这样。来福记得那会儿自己身下是石头,现在却是在一座木头的小屋子里。
大狗又暗自检查了一番系统,面板上的爪子图案数量还是那几个,来福挨个点开听听。
变形又升了一级,现在是四级,熟练度五十。
说服力也不知不觉升了一级,难道是因为自己外形变得更加可爱了?并不知道昏迷期间就“说服”了达米安把自己带走的来福这么想着。
“百发百中”则因为在阿卡姆里的反复练习,现在已经升了两级,熟练度到四十五。
降温能力则维持原样。来福能感到自己现在所处地方的气候和潮湿寒冷的哥谭完全不同,这里的空气是极其干燥而寒冷的,也用不上降温能力。
最重要的是,来福感到自己的思维和醒来之前完全不一样了。
如果说以前思考的时候,自己的大脑皮层是光滑无比的,最多只能把前因和后果联系在一起的话。
现在他的大脑皮层褶皱就多多了,可以把事物内在的逻辑联系在一起。
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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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个男孩把自己从杰森身边带走,如果想要找到杰森,也许还需要这个男孩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