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贝克汉姆可能还好,但要是带上维多利亚·贝克汉姆女士,那就有点儿不确定了。
弗格森不是一个小气的人。
有些自甘堕落的人他会惋惜,但不会有更多的情绪。
但贝克汉姆——
他曾经是曼联92班这一代最有可能拿金球奖的人。
但在恋爱结婚后,一切都变了。
他依旧是一个敬业的足球运动员,在比赛的时候也很努力,但原本,他可以走向更高的位置。
他的上限是100,可他却在走到95的时候自己停下了脚步。
热爱足球,把足球当做生命的多明尼克不理解。
明明,明明只要再往前走几步就可以了啊……
BOSS对他肯定恨铁不成钢!
多明尼克坐在理疗床上,梗着脖子:“我才不要去说!我也不想见到贝克汉姆先生!”
这话说的就很孩子气。
范尼笑起来:“但你明明很喜欢他,你看你进球都是用他的方式。”
“那是因为时机正好!”多明尼克跳起来大声嚷嚷,“我现在不喜欢他了!”
叫的太大声了,简直像是幼儿园小朋友的宣言:【我不和你好了!】。
其实巴不得对方快点来找他玩。
反正范尼是不相信曼联青训出身的多明尼克会不喜欢贝克汉姆的。
“签名?三冠王球衣?合照?”范尼嘴里吐出一个又一个多明尼克无法拒绝的饵。
糟糕!
要被钓成翘嘴了!
三冠王球衣!
多明尼克捂着胸膛,艰难拒绝:“我可以找加里他们要。”
又不是只有贝克汉姆一个人有!
“但没有大卫的签名多不完整啊。”范尼循循善诱。
糟,糟糕……是心动啊……
于是十分钟后,曼联上帝的门口就蹲了一个小天使。
来找弗格森的大卫(另一个大卫)好笑的问道:“你蹲这儿做什么呢?”
“咔哒——”办公室门被人从里面拉开,弗格森看着蹲在地上还没来得及站起来的多明尼克,皱眉:“滚进来。”
他在办公室里就听到这小子在门口跟苍蝇似的绕啊绕的走了几十个来回,他又不是聋子!
多明尼克亦步亦趋的跟在大卫·吉尔的身后走进去。
大卫·吉尔身形高大,跟在他身后让人安全感十足。
可惜多明尼克下一秒就听到了弗格森的声音:“说吧,你想干什么。”
多明尼克十分有礼貌的看向大卫·吉尔,试图争取个缓刑:“吉尔先生的事情比较重要。”
弗格森冷哼一声:“说。”
老人的气势非同一般,一个单词就让多明尼克立马竹筒倒豆子:“路德让我来问问他可以请大卫·贝克汉姆去参加他的婚礼吗?”
弗格森把笔往桌子上一扔:“说吧,你让范尼抓住什么把柄了?”
多明尼克瞪大眼睛,婴儿蓝的大眼睛里盛满了震惊:“您怎么知道的!”
“哼——”弗格森笑骂道:“我怎么可能不知道。”
带了这么多年臭小子,弗格森还能不了解他们?
最擅长的事情不是踢足球,而是闯各种让人啼笑皆非的小祸,或者闹出各种各样的笑话。
大卫·吉尔好整以暇的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