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入中法与见钱法
「学生以为。」
陆北顾迎着张方平的目光,胸中酝酿已久的方略不再犹豫。
「欲破此局,当效法『见钱法』之精髓,更善用茶引之利,其核心,在于『钱帛茶引,募商实边;优增其值,省费便民』!」
陆北顾说道:「应请朝廷拨付内藏库绢帛若干万匹,并筹措现钱若干万钱,再精选淮南丶江南上等茶场数处,调用其陈茶,将其价值折合可确保当场兑付的『实值茶引』,将此绢丶钱丶茶,皆储于盐铁司,并公示于众。」
「只要这些绢丶钱丶茶的总价值,足敷河北粮草所需的五分之一,此法即可成行。」
「随后于东京张榜,公开招募愿为河北输粮之商贾,凡愿应募者,需先至盐铁司榷货务缴纳现钱,此钱即作定金,在商人缴纳钱款后,盐铁司榷货务按其所纳钱数,并依据其选定之河北交割地点路途远近,优增其值,当场给付凭证。」
「商人持此凭证,自行组织运力,将粟丶豆丶草料运送至其选定的河北沿边州军指定粮仓,交割验收合格,商人交出凭证,得到收据,再凭收据回到东京盐铁司榷货务兑换茶引.而凭证能兑换到的茶引,商人既可以选择投放到市场上流通,也可以选择当场直接兑换成陈茶。」
夜色深沉,厅堂内炭火噼啪作响。
陆北顾所提建议的核心思路看似只是针对河北军需粮草,但实则是试图解决一个困扰大宋数十年的财政痼疾,而其根源便在于旧法「入中法」与反覆兴废却终难持久的新法「见钱法」之争。
所谓「入中法」指的是自太宗丶真宗两朝以来,为应对庞大的边军粮饷需求,朝廷长期推行的方法,也就是商人运送粮草至河北丶陕西等沿边州军,由当地官员估价,此谓「入中」,随后当地官员发放一种名为「交引」的凭证。
商人持此交引,需千里迢迢到指定的州军监场,方能兑换盐丶香药等专卖品,运气好时或可得少量现钱。
「入中法」初衷本为省却朝廷转运之劳,却因为制度漏洞,迅速滋生出两大毒瘤。
其一是边地官吏与商人勾结,将粮草价值虚估至高得离谱的程度,从而大量吃回扣,国家因此损失惨重。
其二是朝廷为弥补亏空和筹措军费,三司本身便往往滥发交引,致使其价值严重贬值,商人手持引券在盐铁司榷货务外排起长队,苦等数年亦难足额兑付,或所得货物价值远低于预期而控制东京交引铺的大商贾则趁机低价收购引券,盘剥真正运粮的商人,导致边地粮草供应时断时续,不仅效率低下,而且成本高昂。
为根除「入中法」之弊,早在十年前的景佑三年,当时的三司使李谘便力推「见钱法」。
「见钱法」的核心极为明确,那就是废除虚估,大幅简化流程,支付硬通货铜钱!
商人运粮至边,边地官员须按接近真实市场的价格评估,并当场或短期内,直接支付足额现钱,省去担保丶验符等易生弊端的环节。
因为「见钱法」直击虚估与引券贬值之要害,所以河北转运使杨偕上书力陈「三说法十二害,见钱法十二利」,使其得以在河北等部分地区试行,其效果可谓是立竿见影,商人因能快速可靠地获得铜钱这种硬通货,利润明确,风险大降,从而积极性高涨。
但「见钱法」很快就遭遇了几乎无法克服的障碍,那就是大宋国库的铜钱储备,根本无力长期支撑如此巨额的现钱支付。
大宋本就深受「钱荒」之苦,而西北与西夏的战事骤然加剧了财政压力,捉襟见肘的三司,在没有更好方法的前提下,面对依赖旧法牟利的边吏丶榷货务官吏丶操纵交引铺的大商贾等既得利益集团的强烈反对下,不得不妥协。
其结果便是「见钱法」旋行即罢,取而代之的是名为「酌中法」的修补朝廷被迫在支付中更多地恢复使用盐引丶香药等「虚货」,并提高对商人的优惠,譬如降低入中钱数即可获得更多引券,实质上是以另一种形式向旧法弊端部分倒退。